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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雇主協商「非自願離職」! 民眾怨申請「補助」被控詐欺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武紹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1/26 19:30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6 19:30

高雄一名黃先生,日前在保全公司上班,後來跟公司發生摩擦,經由勞工局兩度協商,公司同意給付近2萬元,並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沒想到黃先生事後申請失業補助,並參加職訓,都結訓拿到證書,才被勞工局舉發詐欺,由於他最後被依詐欺起訴,因此指控勞工局設陷阱,而且還疑似挾怨報復。

圖/TVBS

 
黃先生在病房內,一下子仔細檢查醫療器材,一下子忙著照顧病患,他是一名照服員,但幾個月前,才剛拿到證照,如今卻被勞工局舉發,還被依詐欺罪起訴。

當事人黃先生:「先說可以請領,一邊又說不可以請領,那我們根本就找不到頭緒,到底要怎麼解決。」

會被起訴,要從黃先生的前顧主說起,原來他之前,在保全公司上班,被派到政府部門服務,但合約結束,公司詢問後,黃先生想留在原職,因此同意公司先離職的建議,但後來得標公司不給續約,因此他回頭找原公司,由於被改派到學校,因此遭到他的拒絕。

 
黃先生自認權益受損,因此向保全公司求償,雙方透過勞工局協商兩次,達成賠償約兩萬元,還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的條件,沒想到黃先生事後,向訓練就業中心,申請失業補助及職訓,都獲准並完成訓練,卻突然被舉發證明有問題,由於兩個單位都是同一個局處,因此認為是被中了陷阱。

當事人黃先生:「根本就挖坑給我們勞工跳呀,就好像我們調解都沒有用一樣。」

高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本局因為申訴案,檢查該顧主資料時,發現雇主與該民眾,有合意詐領政府補助的嫌疑,所以移送檢察官偵辦。」

雙方看法不同,但律師從起訴書內容,認為實務上,確實有詐欺嫌疑。

非相關當事律師李奇芳:「就客觀的情形來看,他先自願離職了,那再取得一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等於這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是一種名不符實的狀況。」

原來只要沒有客觀條件支持,員工是非自願離職,證明就形同無效,民眾雖然順利轉職,卻被起訴還得追回不當得利,心裡仍五味雜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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