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是否能夠順利合併,眾所矚目。公平會今天表示,此案規模較大、影響範圍廣,本週委員會議決議延長60個工作天的審查時間,依規定最遲須於明年1月下旬做出結論。
公平會今年9月正式受理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也就是外界所稱的「新新併」。
依公平法規定,參與結合事業在公平會受理申報後起算30個工作天內,不得進行結合,必要時,公平會得將審查期間再延長60個工作天。
公平會今天證實,此案是眾所矚目案件,且業務龐大,必須審慎處理,委員會議決議延長審查時間,結果最遲於明年1月下旬出爐。
公平會官員說明決定延長的2大考量,首先,此案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希望盡量蒐集各方意見,第2是公平會雖有處理過金金併,但新新併的業務量、規模都非常大,希望審慎處理。
公平會表示,此案屬於水平結合,未來聚焦4面向審查,第1為市場集中度的改變;第2是單方效果,結合後是否會更容易漲價;第3是協同效果,是否因此更容易採取一致性行為,如聯合訂價等;第4則是考慮綜效,結合後是否能提供給消費者更多元的服務。
官員補充,金金併雖是水平結合,但2家的部分業務存在上下游關係,公平會必須花更多時間釐清結合對市場的影響,過程中也一定會徵詢主管機關金管會的意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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