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受賄昨(11)日晚間收押禁見,第3次開聲押庭未能等到交保。事件發生至今,輿論圍繞總統賴清德藉肅貪「黨內立威」;媒體人黃暐瀚表示,就算賴真有意排除「2028黨內對手」,也絕不是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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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在臉書發文談及鄭文燦事件,強調「中華民國,無罪推定,任何人在被認定有罪之前,都應視為無罪」,也是他討論時事的堅持。黃暐瀚說,鄭文燦收押後已不可能在2028挑戰賴清德,停權3年意味2026也無法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說鄭文燦政治前途黯淡,是政治現實的分析」。
部分網友更想聽到,「誰下令處理鄭」、「下一個換誰遭殃」,以「排除黨內競爭對手」角度看待司法案件;黃暐瀚認為,此觀念等於認同中華民國的司法檢調能被上位指揮、隨意入人於罪,完全不考慮客觀犯罪嫌疑事實,而不是民主法治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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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強調,「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有意要排除『2028的黨內對手』好了,這個人,也絕對不是鄭文燦」,推測民意支持度更高、擁有政治實力的地方諸侯,才是賴清德目標。黃暐瀚補充,司法案件確實會影響後續的政治板塊,但不能反過來理解為「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所以隨意用司法案件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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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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