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打詐專法,三讀條文明定,若詐欺獲益達1億元,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罰金。
敲槌三讀,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布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為了遏止詐騙,三讀條文加重高額詐欺犯罪刑度,因詐欺獲益達新台幣500萬元,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獲益達1億元,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罰金。
立委(民)李坤城:「騙越多會關越久,雖然最近立法院打打鬧鬧,還是有很多重要的法案通過。」
立委(眾)黃國昌:「我們終於回應人民的期待,在這次修正案當中,基本上特性採取雙管齊下,在事前管制我們課予電信機構,金融機構網路平台業者,他們防詐義務。」
同時也通過行政院版的窩裡反條款,未來犯罪者自首後,如果自動繳交所有犯罪數額,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朝野方向一致,打詐專法順利三讀,議事不再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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