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在林口「工五擴大方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經桃園地檢署在6天內三度聲請羈押禁見鄭文燦始獲桃院裁准,檢察官今(27)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多項罪名,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察官建請法院重判鄭文燦12年。而民進黨廉政會今晚間討論鄭文燦案,主委邱駿彥受訪表示,7月中已針對鄭文燦作成停權3年的處分,原則上依照《廉政條例》,若一審判決有罪時,必須要再重新審視究竟要除名還是停權,「現在只是起訴而已」;如今鄭文燦已被停權,就不會另外再作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天晚間受訪表示,7月中已針對鄭文燦作成停權3年的處分,原則上依照《廉政條例》,若一審判決有罪時,必須要再重新審視究竟要除名還是停權,「現在只是起訴而已」。如今鄭文燦已被停權,就不會另外再作處分。
此外,邱駿彥也提到,廉政會也討論到鄭文燦子弟兵、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案,因張肇良與鄭文燦案相關,不過張現在的身分也非案發當時的身分,張肇良當時僅是桃園市市政顧問,也非《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所以張肇良的案子跟陳宗彥案都直接就建請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處理,大概黨中央會請地方黨部去做評議。
◤2024史上最熱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