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京華城容積弊案愈滾愈大,檢廉在調查過程中,猛然發現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且她為京華城一案向北市府陳情後,同月就收到4500萬元,時機點相當敏感,加上事後27日前往台中機場準備出境,北院昨(29)日認定應曉薇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至29日起羈押禁見2月,確定在看守所過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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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調查時發現,威京集團與應曉薇相關帳戶,數年存在多次異常往來,總金額達4500萬元。此外,應曉薇還曾多次透過舉辦協調會等方式向台北市政府遊說,加上陳情過程中,應曉薇對承辦公務員有施壓情形,使公務員之自主決定權受到壓縮,自屬收受賄賂而以職務身分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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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調查時,應曉薇始終否認犯行,但她收受沈慶京賄賂款項高達4500萬元屬事實,且收款時間為應曉薇因京華城一案向北市府陳情通過同月,檢察官已釋明這是賄賂的後酬給予。
北院昨日晚間21時召開羈押庭,審酌在即將搜索執行前一天,應曉薇即於27日準備從台中機場出境,時間點巧合,合理懷疑應曉薇有管道探知偵查秘密,藉此躲避訴追潛逃,有事實足認應曉薇有逃亡之虞,考量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若僅命應曉薇具保、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裁定自29日起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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