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延長賽開打,在大法官釋憲判決出爐前,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分析釋憲案可能會在10月中旬出爐,本會期她提案修訂《憲法訴訟法》第30條及第43條,主張提高大法官做成判決的同意門檻,由過半出席、過半同意改為3分之2參與評議且3分之2同意。
翁曉玲繼上會期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明訂大法官現有總額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為15人。提案說明指出,避免削弱裁判多元性、公正性、專業性和公信力,並在大法官因迴避、出缺等情形不足15人情形下,由3、4名大法官就作成判決情形,但該法目前尚未三讀通過。
翁曉玲解釋,目前15名大法官中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若依現行法規僅需2分之1同意即可做成判決,恐出現僅3、4名大法官就能做成判決之情況。
翁曉玲本會期再度提出修法並提高釋憲門檻,從原本過半出席、過半同意改為3分之2大法官出席,且3分之2同意才得以通過。翁曉玲強調,大法官解釋案件攸關人民重要的基本權以及憲政機關的架構與運作,雖然降低門檻可提升審理速度,但仍應有3分之2同意才能體現多元角度。
此外,翁曉玲也分析,國會改革法案的釋憲案可能會在10月中旬出爐,但不一定趕得上此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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