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融合」現已成為北京當局與港府全力推的政策方向,因此兩邊從周三(11月20日)起首度開放「刷臉」通關,也就是讓已經採集並且留存生物特徵的大陸或者港澳居民,在深圳與珠海兩個特定口岸,不用出示證件就能通關。但多數前往大陸的香港民眾,還是使用原來的「刷證」通關。這種「中港融合」但港人不買帳的情況,也在司法審判上出現。北京當局在香港硬推的《國安法》,周二再判45名民主派青壯世代有罪入獄,另名遭指控的民主派報業大亨黎智英週三更親自出庭自辯,法庭外大批港人冒雨排隊等候旁聽,用行動表達支持。
中港邊境檢查員 小琳:「(中國境內)經常往來港澳地區人員,可以『刷臉』通關啦。」
中國大陸與香港、澳門之間的「互聯互通」,如今再推進一步!以往兩地人員進出口岸,需要在閘口掃描港澳通行證或「回鄉卡」,周三(11月20日)起可再簡化。
中港邊境檢查員 小琳:「旅客到達免出示證件通道後,平視通道入口攝像頭(攝影機鏡頭),按照屏幕(螢幕)顯示內容提示,核對本人身分信息,待通道入口閘機門打開後進入。」
但這種連證件都不需要拿出來的通關方式,有個前提,就是得先把自己的面貌和指紋等生物特徵資料,留存在官方檔案中。由於多數中國大陸居民在辦理港澳通行證時,都已採集過相關生物特徵。因此對於從深圳前往香港工作的人來說,刷臉更方便。
居住深圳民眾 鮑先生:「不需要拿證件通關真的是很方便,不用一秒就通過了。」
但對於港澳居民來說,若要選擇刷臉通關,得先把生物特徵交由當局採集留存。因此,措施開放第一天,在深圳與珠海兩個開放刷臉的口岸,從香港進入深圳的民眾,多數仍選擇「刷證」。
這種官方大力推動中港融合,但港人大多不買帳的情況,不只發生在通關口岸,還發生在司法審判上。
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 林劍:「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
「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呂智恆(獲刑4年3個月)養母 Elsa:「他是政治犯。為什麼他要入獄?他是個好人。為什麼他要入獄?」
包括台灣人比較熟悉的黃之鋒在內,高達45名香港民主派青壯世代,週二(11月19日)遭香港法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以「串謀顛覆政權」罪名,判處4年多到10年不等重刑。
而這場4年前(2020年)有高達61萬港人自發參與的「民主派初選」,就是這45個人被認定有罪的觸法行為。那場初選的目的,是希望能在當年原定的立法會議員選舉中,推出更有競爭力的候選人,擴大民主派在議會中的影響力。
連這麼溫和的不同意見都無法見容於北京當局。因此,所有參與的民主派人士遭港府以國安法入罪,其中多數人,在周二宣判前,已經被持續關押近四年。
「民主派初選案」被告毛孟靜(獲刑4年2個月)丈夫:「已經快四年了,實際上已經過去這麼長時間了。所以,我想,也許不會太久(毛可獲釋)。考慮到案件的性質,這真的是很長的時間了。」
被告家屬坦言,對於不公正的審判,就算只關一天都是不公義,並認為相關裁決的目的,就是要讓香港社會「不敢發聲」。
「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獲刑4年5個月)女友 黃于喬:「這當然會讓更多的人保持沉默。因為這讓外界看到,初選被認定是非法,還會導致十年刑期,所以它當然會讓更多的人保持沉默。」
但當局「消音」企圖明顯難以達成。不但遭判刑4年8個月的黃之鋒,在宣判後當庭高喊「我愛香港」。被判7年9個月,刑期第二重的港大護理系學生鄒家成,以及被判7年的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也在宣判後透過臉書公開發聲,以「活在不安更要心存希望」來為所有港人打氣,並稱「歷史不是由贏者書寫,而是由自由有意志的人書寫」。
聯合國人權事務發言人 勞倫斯(Jeremy Laurence):「我們對這些國安法的使用,以及把受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權保護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表達嚴重關切。」
美國、英國、澳洲與歐盟也都公開發聲譴責相關判決。
更多港人則在「民主派初選案」宣判後,立刻頂著大雨,在法院外排隊等待隔天周三(11月20日)一早進入法院,旁聽香港民主派報業大亨黎智英,被控發布煽動刊物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案件此前休庭4個月,周三進行黎智英的自辯。
排隊旁聽黎案港人:「他很有錢,但他仍然放棄,放棄他的特權,成為為了正義、自由和民主,直言不諱的人。所以我認為他有代表老一輩、老香港精神的氣魄。」
黎智英在法庭上重申,當年辦報是為了傳遞自由資訊,並強調《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就是港人的核心價值,也就是對法治、民主、言論和集會自由的重視。
當港人不論在法庭內外,都盡力為自由發聲的同時,中國大陸週二在湖南傳出的汽車衝撞小學案件,則是在官方宣告沒有人有生命危險後,默默從新聞視線中消失。只剩大陸司法機構宣布,要依法嚴厲懲治重大惡性犯罪,來安定人心並維持社會穩定的政治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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