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19)公布第4波違反勞動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等之雇主名單,計有310家業者,總共開罰1,941萬5,000元。
新北勞檢局表示,這次公布的名單當中,「指南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勞工更換班次未給予至少11小時休息時間,分別已是第7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
還有「新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18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均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已是第7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300餘人,遭重罰65萬元。
新北勞檢局指出,以上兩家公司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因此祭出重罰,五年內處445萬以及275萬。
另外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受僱者請生理假或留職停薪時,遭受雇主拒絕或不利處分,有7家;雇主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5家。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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