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保局將於下週四(29日)發放國民年金(國保)生育給付,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新台幣1萬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可領近新台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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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指出,女性被保險人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不過,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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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衛生福利部今年4月15日也宣布放寬,國保被保險人如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且自宣布日起5年內追溯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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