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準公共托嬰中心自9月1日起,調升平均月費新台幣1000元;準公共托育人員調升托育費1000元,及調整延托費上限由120元調整為每小時130元,新舊契約皆適用。
北市社會局在網站「托嬰中心及托育家園專區」的「北市準公共收費上限」,公告113年9月1日起適用的台北市準公共托育服務價格上限一覽表,以及相關問答。
社會局表示,準公共居家保母收費調整內容,9月1日起,調整每月托育費及每小時延托費。托育費部分,每月托育費用調升1000元,中正區及大安區由1萬9000元調整為2萬元,其他行政區由1萬8000元為1萬9000元;延托費每小時120元調升為130元。
社會局說,適用新舊托育兒童,已簽訂契約者,須經雙方合意始得調整收費。
另外,準公共托嬰中心收費調整內容也有調整,收費上限每月平均月費增加1000元。由2萬1500元調整至2萬2500元的有萬華區、大同區、南港區、北投區、文山區;由2萬2500元調整至2萬3500元的有士林區、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內湖區、中正區、大安區。
延托費方面,單次收費上限調整,晚間5時30分至6時30分由120元調升至130元;晚間6時30分至7時由80元調升至85元。
固定延托費上限,晚間5時30分至6時,每月由500元調升550元;晚間6時至6時30分每月由1000元調升至1100元;晚間6時30分至7時以單次收費計價。
社會局表示,晚間7時之後的逾時費,每半小時上限由85元調升至95元。
社會局說,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費用調升對象,可適用全體新舊生契約,各機構應該於完成契約修訂後使得開始新收費。
社會局指出,準公共居家保母調升費用,是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審酌北市物價指數及家庭可支配所得,經北市府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訂定簽約收費上限。
社會局說,衡酌居家保母多年未調整費用,惟物價指數已攀升,及調費1000元後仍低於中央建議的家長可支配所得範圍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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