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寮一名蔡姓男子指控遭員警質疑酒駕,盤查過程中,還不斷拿手電筒閃燈照他眼睛挑釁,還拿出身心障礙手冊給員警,沒想到對方持續挑釁,還噴辣椒水,害他恐慌症發作,質疑執法過當,不過警方解釋,是因為當事人對員警咆哮逼近,為了預防危險才會朝他閃燈。
員警進行盤查,但這手上的手電筒,卻突然變成閃光模式,不斷對著男子照,不管對方要求,狂閃燈,眼看男子要抓狂了,一旁的妻子也開始勸說,但員警依舊不為所動。
員警vs.當事人vs.妻子:「你不要這樣用我,一直照著我們,你照眼睛啊,你先冷靜一點,你不冷靜我們會這樣弄你嗎?好你冷靜一下,你不用我就不會有事,你就不要用嘛。」
當事人蔡先生vs.妻子:「員警一直用燈一直照,我一直閃閃閃,我說不要用不要用了,他就明明有看到我的(身障)手冊,我們拿著手冊,他還是要挑釁。」
說自己有身心障礙,控訴員警當時的閃光挑釁,引發他焦慮恐慌症發作,事後還讓不識字的他簽了不明文件,罔顧身障者權益,不過面對指控,員警則提供密錄器回應。
員警vs.當事人vs.妻子:「我開的那你怎麼會從這邊出來,就你開的啊你鞋子就在這裡下車下來。」
蔡先生當時則是坐在後座,但員警發現,他的拖鞋遺留在駕駛座,才會認為是他酒駕,不過影像中確實看到員警手電筒不斷狂閃照人,也噴了辣椒水,是否有執法過當?
大寮分駐所長陳俊浤:「為預防危險故員警開啟手電筒之閃燈警示,林園分局將持續檢討、精進員警執勤技巧。」
解釋會用手電筒閃燈,是因為當事人有咆哮逼近員警的狀況,是為了預防危險,而由於當下無法確認蔡先生是否有酒駕,因此事後並沒有啟動酒測,對於員警執勤技巧,將會進一步檢討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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