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台中一名特斯拉車主,把車停進南屯的嶺東南路停車場專用停車格,在充電時,被另一名李姓車主,拔充電槍充自己的車,電持續跑錢一樣再扣,當眾竊電,遭法院判拘役10天,沒收380元犯罪所得,可易科罰金。
電持續跑錢一樣再扣,當眾竊電。
事發地點在臺中南屯的嶺東南路停車場,當事車主看到氣炸開告,涉嫌竊電的李姓男子。
民眾:「非常不值得,開電動車他幹嘛去冒這個險,就是貪小便宜的行為。」
民眾:「就是盜竊行為應該要罰。」
判決書指出,當時李姓男子把自己特斯拉停進一般車格後,看到隔壁專用格內有特斯拉正在充電,先是拔除充電槍,插入自己車充了10分鐘後,再把充電槍插回去,過4分鐘後,又拔槍充電,變成「別人付錢我充電」。
汽車達人Money:「裡面都有這種電磁閥的扣緊鎖緊,避免我們槍會掉落,硬拔的時候,它裡面的公母榫的部分就會受到損害,這個壞掉之後,你必須要整組更換,價值都是至少超過1萬8,快充的那支充電槍,一個頭不含線都要3萬以上。」
汽車達人強調,特斯拉電子鎖精密,萬一硬拔充電座壞了,維修費都是萬元起跳。
李男拔別人充電槍充電,犯下竊取電能罪,得易科罰金10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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