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梅山鄉,中秋節當天凌晨,發生一起兒子持斧頭砍傷父親的意外,雖然父親幸運沒有生命危險,但經過了解,45歲的劉姓男子,今年二月,也曾傷害父親遭到羈押,沒想到六月才剛交保,九月就再度犯案,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法官將男子裁定收押。
救護車抵達現場,警方從屋內帶出一名紅衣短褲的男子,但他不是真的傷患,而是加害人。
承辦員警:「他是因為我們那個,現行犯逮捕,他是被噴辣椒水,眼睛不舒服啦。」
嘉縣竹崎警分局大南所長陳正男:「經現場評估劉嫌,持有斧頭且精神狀況不佳,遂請本所待命警力到場支援。」
不過讓外界驚訝的是,其實這已經是今年來,劉男第二次傷害自己父親,原來今年二月,兩人也曾發生爭執,當時他手持雙刀刺向父親,導致對方的臉部及右手有撕裂傷,沒想到短短七個月,同樣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嘉縣竹崎警分局大南所長陳正男:「劉嫌對被害人攻擊行為,顯已違反家庭保護令,禁止對相對人實施家庭暴力。」
原來劉男二月份刺傷父親後,也曾遭到羈押,三月偵結,才被依傷害尊親屬未遂罪起訴,直到六月好不容易裁定交保,沒想到他無處可去,又回到梅山老家跟父親同住,中秋節當天凌晨就再度犯案被捕,這次同樣又遭到羈押,雖然父親幸運沒有生命危險,但第一起案子還在審理,如今又發生第二起,如何避免家人再度受害,也考驗司法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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