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台中市后豐大橋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命案,一名安親班女老師陳琪瑄,跟前男友王淇政相約在此地談分手,王淇政則由友人洪世緯載送前往,但隨後陳琪瑄卻離奇墜橋亡,只是陳琪瑄為自己跳下去,還是王淇政和洪世緯聯手害命,法院多次攻防見解不一,起初2人分別遭判刑15年與12年半定讞,多次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2019年更一審改判無罪,今(30)日更二審宣判,王淇政和洪世緯再獲無罪。
而經檢警調查,檢方一度認定陳琪瑄輕生,但證人證稱當時聽到她呼救,重啟調查後認王淇政和洪世緯共同將陳女抬起,丟下橋致死,依共同殺人罪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台中高分院二審均認定王淇政和洪世緯共同殺人,判王男15年、洪男12年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後,2男入獄,只是人權團體認為此為冤案,開始為2人多次提出再審均遭駁回,直到2018年2月7日,由最高法院罕見自為裁定准予再審,當天釋放王男。
台中高分院2019年12首度改判王男、洪男均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2020年5月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再審更一審參考證據後,2021年12月再度判兩人無罪,檢方再度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今日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宣判,由審判長張智雄、法官林森源、游秀雯,書記官江玉萍參與,王淇政和洪世緯和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到場,審判長宣判,因王姓證人證詞前後矛盾,且陳琪瑄墜橋位置於科學研判聯手推落位置不符,判王淇政和洪世緯無罪。
◤2024史上最熱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