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松山分局提醒今年11月30日起,舊稱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違者處罰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今(19)日起將進行為期四周加強宣導與執法,呼籲民眾盡快完成領牌。
松山分局表示,自今(19)日起分2階段(為期4週),加強微電車違規宣導、執法。第一階段(自11月19日至11月29日)為加強宣導期:除一般性違規執法,主要側重宣導未懸掛牌照之駕駛人,於期限內領用號牌;第二階段(自11月30日至12月15日)為加強執法期:針對轄內微電車易違規熱區(時),規劃勤務取締未領用牌照行駛微電車。
松山分局呼籲,有使用微電車的市民朋友儘快完成車輛領牌及投保程序。另提醒微電車依規定不能載人,違者處罰300至600元罰鍰;未滿十四歲不得騎車,違者處罰600至1200元罰鍰,警方將持續列為稽查重點,以確保民眾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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