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林姓丈夫,2001年與陳姓妻子歡喜結婚,不過21年後兩人感情生變,林男偷吃蕭姓小三遭陳妻抓包,憤而請求1百萬賠償,不過林男則反指陳妻外遇在先,台中地院一審判20萬,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10萬,全案確定。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於陳女於2001年7月29日私訂終身,育有3名成年子女,但2022年2月8日,林男和蕭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展開交往,兩人於臉書上PO出親密合照、影片,並寫下「永遠在一起」的甜言蜜語,陳女見狀則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提告,向林男求償100萬元。
不過林男否認侵害陳女配偶權,辯稱已和她於2022年3月17日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交往僅1個多月,尚未逾越一般社會所能容忍範圍,加上陳女2020年10月到2021年3月,先和李男出軌,當時判賠陳女和李男應連帶賠償20萬,也侵害林男配偶權,請求駁回陳女求償。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林男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關係,判賠20萬,林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同樣認定林男侵害陳女配偶權,但改判賠10萬,全案確定。
◤2024史上最熱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