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接獲銀行報案,去到現場是一家人,公婆說因為兒媳聽信房地產投資平台,先前匯款30萬加入優惠買房,現在又要匯款100萬,員警詢問兒媳投資物件在哪,卻講不出來,而且查了平台公司統編,卻發現是在賣水果。
公公婆婆帶著兒子媳婦一起到銀行,求助員警,想阻止兒媳匯款100萬。
員警vs.蔡女:「(投資什麼?)房地產。」
員警vs.蔡女:「(什麼都沒寫啊?連甲方都沒寫)因為我自己先拍起來的啊。」
蔡姓女子自稱在投資平台公司上班,也有領到薪水所以深信不疑,但員警一查公司統編,登記的營業項目竟然是。
員警vs.蔡女:「妳知道妳這間公司是在賣水果的嗎?」
公司登記賣蔬果怎麼變成賣房子,員警苦口婆心,但夫妻倆還是深信不疑。
員警vs.蔡女:「保密就是要契約,就是要雙方都知道哪,有什麼妳知道,我不知道的。」
警方補充,26歲蔡姓女子是透過朋友介紹,加入某不動產投資平台,而且和先生花了5萬8千5上課,蔡姓女子在公司掛主任職稱,幫忙賣課程自稱月領2萬左右的薪水,接著投資平台號稱揪人團購,可以用市價7折買下宜蘭礁溪的房子,但想擁有這項好康優惠要先繳30萬,最近公司要求蔡女再繳100萬,連先生都想跑到銀行貸款籌錢,公婆得知後覺得類似老鼠會,帶著兒媳到銀行請教專人才報警。
蔡姓女子還是認為自己沒被騙,獨自離開銀行,先生因為剛加入課程還能聽勸,員警提醒他公司利用低價買房吸引購屋者,但運作方式依賴直銷和拉下線,可能會有產權合法性的風險,要他回去在好好地跟太太討論,投入大筆錢前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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