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起訴,另外檢調還在鄭文燦住處搜出678萬現金,桃園地院27日依貪污罪嫌開移審庭審理,最終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至於暗櫃搜出678萬元一案,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揪出「1關鍵疑點」,直言檢方另案偵辦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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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中暗櫃裡永豐銀行和新光銀行的錢是哪來的?黃揚明直言,「鄭文燦若無法說明清楚這些現金的來源,檢方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就不意外了。」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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